1.依據徵兵規則-第二十九條:
應徵役男在收受徵集令後,徵集入營前,合於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 表(如附件)所列原因者,得由本人或其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申請書, 檢附有關證明,向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 准延期徵集入營。
2.開學後復學應立即申請兵役緩徵(儘召)。(請至軍訓室辦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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