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21日 星期五


替代役服役期滿後之在學役男如接獲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「召集令」,
得檢附所就讀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(經學校蓋章證明無訛),
及持召集令逕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辦免除召集。
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



一、為紓緩每年下半年待徵役男入營壅塞情形,內政部辦理106年應屆畢業(原核定緩徵至6月30日止)且無繼續升學意願,應受常備兵徵集或替代役體位役男服替代役者,申請儘早入營服役。

二、自106年5月10日起至6月9日止,役男申請儘早入營者,可至內政部役政署或各直轄巿、縣(巿)政府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,或於期限內逕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兵役單位申請。

三、本案役男申請徵集入伍日期規劃如「106年應屆畢(結)業役男儘早入營線上申請須知」。



依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,尚未履行兵 役義務之役男,出境前都應先經申請核准。以往常有粗心大意之役男, 人到了機場,卻因未事先申請核准而無法順利出境。內政部役政署為 簡政便民,已於 106 年起正式建置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 統」(https://www.ris.gov.tw/departure/),全年 365 天,全天 24 小時服務。役男可於線上即時申請短期出境,經系統查核無「兵役管 制情形」者,符合網路申請條件,列印役男短期出境核准通知單,自 核准當日起 1 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。 本系統雖可大幅增加役男申請出境的便利性,但役男如有經通 知體檢或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等「兵役管制情形」者,依法令規定仍 應完成體檢或接受徵集後始得出國。已有出國計畫者,最早可於出境 前 30 日內提出申請,並請提前申請,以確保當系統出現兵役管制情 形時,仍有充足的時間,可向各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