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.申請資格:
(一)83年次以後徵兵及齡役男,具有國內、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在學身分者,於就讀第一學期時,得依其志願提出申請,於大學一年級及二年級(或五專三年級及四年級)暑假期間,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。
(二)18歲接近役齡男子符合前項條件者(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即視為志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),亦可提出申請。
二.申請時間、地點及受理單位:
(一)大專校院役男於大學一年級(或五專三年級)註冊取得大一(或專三)學籍資格後,即可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,迄當年11月15日止。(二)可由役男或家長(或有行為能力家屬)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.應檢附之申請文件:
(一)役男學生證正、反面(或在學證明)影本(國外或大陸地區須經驗證)。
(二)役男及家長(法定代理人)印章...